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选拔和公平公正原则,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保障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湖南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外国语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细则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若与学校相关规定有异议处,按学校规定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公示。
一、组织管理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复试录取的组织实施,制定学院复试具体工作办法,包括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认定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监督组,负责对复试过程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和投诉工作,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等各个环节公平公正。
二、复试分数线二次划定、上线人数和招生指标
根据考生初试的具体情况、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招生指标及上线人数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已招收推免生 |
剩余统考指标 |
总分要求 |
政治/外语 |
专业课 |
上线人数 |
备注 |
045108 |
学科教学(英语) |
全日制25+2 |
11 |
14+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人、 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初试1人) |
341 |
50 |
80 |
64 |
|
非全日制26 |
0 |
26 |
26 |
|
050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5 |
3 |
2 |
364 |
55 |
90 |
3 |
|
050205 |
日语语言文学 |
4 |
2 |
2 |
364 |
55 |
90 |
0 |
剩余统考指标调至050211 |
050211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16 |
8 |
8 |
393 |
55 |
90 |
12 |
|
055101 |
英语笔译 |
25 |
11 |
14 |
370 |
60 |
90 |
23 |
|
055102 |
英语口译 |
5 |
2 |
3 |
370 |
60 |
90 |
0 |
剩余统考指标调至055101 |
055105 |
日语笔译 |
6 |
3 |
3 |
370 |
60 |
90 |
4 |
|
(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分数线及各类加分照顾政策等参照《湖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做二次划线。)
三、复试缴费及资格审查
(一)复试费缴纳
复试费:120元/人。
缴费办法:在3月30日前完成复试缴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具体缴费平台及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时间:3月30日下午16:00-18:00
内容: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张上)。
(2)准考证。
(3)学历学籍材料。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本科在读考生提供在读证明等材料);学生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②往届生:前置学历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2025年入学之日前)可毕业本科生: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诚信复试承诺书:提交原件(本人手写签名)。
(5)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提交原件。
(6)专项计划及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等材料。
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及申请退役加分政策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②申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加分政策的考生:项目合同及考核合格相关材料复印件。
③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申请免初试的退役考生:《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立功相关证明材料、《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7)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
地点:外国语学院报告厅(一楼)。
四、复试方式及安排
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两部分,总成绩为240分。
(一)专业课笔试。闭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3月30日19:00-21:00
地点:南校区复临舍教学楼
学科/专业 |
考试科目 |
笔试地点 |
学科教学(英语)全日制 |
教育语言学与英语教学法 |
复临舍202 |
学科教学(英语)非全日制 |
教育语言学与英语教学法 |
复临舍203 |
英语语言文学 |
文学与翻译理论 |
日语笔译 |
日语写作、日汉语言对比与翻译技巧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语言理论与分析 |
复临舍204 |
英语笔译 |
英语写作、英汉语言对比与翻译技巧 |
(二)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4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个人基本素质、专业素质和能力、实践(试验)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心理健康状况、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成绩)。
1.面试时间:
学科/专业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学科教学(英语)全日制 |
3月31日8:00-12:00 3月31日13:00-18:00 3月31日19:00-21:00 4月1日13:30-18:00 4月1日19:00-21:00 |
外国语学院201 |
学科教学(英语)非全日制 |
3月31日8:00-12:00 3月31日13:00-18:00 3月31日19:00-21:00 |
外国语学院301 |
英语语言文学 |
3月31日13:00-14:00 |
外国语学院108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3月31日14:00-18:00 |
外国语学院302 |
英语笔译(MTI) |
3月31日8:00-12:00 3月31日12:30-14:00 |
外国语学院312 |
日语笔译(MTI) |
3月31日8:00-10:00 |
外国语学院303 |
2.候考地点:外国语学院报告厅。
五、复试规则
(一)学院严格考生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二)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学院按照抽签确定考生面试次序、依次进行复试。
(三)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未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的,不得参加复试。
(四)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五)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使用通讯设备等电子书设备,不得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直播等;复试过程中及复试结束后,严禁考生将复试试题、提问、答卷、面试小组成员名单和考务工作人员名单等信息以任何形式向他人进行泄露和传播。
(六)笔试考试过程中,考生应保持桌面整洁,不能放置非考试必需的任何物品。
(七)考生复试过程中如果出现异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复试监督组现场监督,学院可对该考生进行重新复试,并按重新复试的得分计算考生复试成绩。考生拒绝参加重新复试的,按主动弃考处理。
六、录取办法
(一)各学科/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招生指标录满为止。
(1)如综合成绩相同,则录取复试成绩高的考生;
(2)如综合成绩及复试成绩均相同,则录取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高的考生;
(3)如综合成绩、复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录取初试业务课2成绩高的考生;
(4)如综合成绩、复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初试业务课2成绩均相同,则录取初试业务课1成绩高的考生。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其中,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按照学校要求,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建议名单先在学院官网公示,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在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三)学院公布拟录取建议名单后,如果出现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情况,学院将在该专业候补考生中按照学院录取原则以及考生意愿进行补录。
(四)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未按时与学院进行复试确认、未按时缴纳复试费、招生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或面试过程泄露信息者,一律不得录取。
(五)调档: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调档至我校。全日制定向类别和非全日制硕士考生不调档。定向类别的考生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七、调剂
我院2025年所有专业不接收调剂。
八、信息公开
学院将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复试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九、其他
(一)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二)学院建立2025年复试交流QQ群(群号:1040933408),搭建与考生便捷交流的平台。考生可用QQ群及时与学院联络。考生申请复试交流QQ群需提供考生编号+姓名+身份证号验证身份。
(三)关于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研究生培养的特别提示:
1.我院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研究生教育为国家承认学历和学位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2.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为定向培养。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后,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等有关资助,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但其培养要求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同。
3.2025级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研究生原则上采取寒暑假集中授课方式,学院可根据实际录取情况进行优化调整。
十、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信息查询: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hnu.edu.cn/index.htm
(二)申诉:申请人对院系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若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三)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外国语学院咨询电话:0731-88822574 严老师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0731-88822863(传真),电子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5年研招录取)。
(四)监督: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院复试监督小组或者学校监察处反映。
学院复试监督小组:0731-88821198
学校监察处:0731-88821680
湖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湖南大学外国语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名单
附件2: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附件3: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4:湖南大学外国语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