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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与湖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联合举办第三届(19年春季)“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英语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2018年12月13日 15:33 李渊博 点击:[]

为帮助湖南省各高校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教师尽快提高英语水平, 顺利达标,四川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与湖南大学外国语学院联合举办第三届(19年春季)“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英语高级培训班”。培训结束后,需参加统一组织的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将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认可的“结业证书”,该结业证书与全国外语水平考试PETS-5具有同等效用,证书自发证日起两年内有效。现就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1.高校及科研机构拟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研修项目的人员。

2.有意提高英语水平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培训形式

1.按四川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全日制教育部公派生英语高级班培训的相同要求安排教学和考试,并由川大和湖大外院教师共同执教。

2.半脱产形式,总课时330,培训分为三个阶段(以开班所发课表为准):

1.寒假集中培训:215-220日(48课时,全天);

培训地点:湖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2.春季周末培训:3-5月(172课时,周六、周日);

培训地点:湖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3.考前冲刺培训:68-27日(110课时,周一至周五全天);

培训地点:四川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

3.结业考试:628日在四川大学参加(取证时间7月中上旬)。


三、教学管理

1.按照20153月留学基金委和教指委员会议的决定:“所有学员必须参加入学考试方可获得学籍。全国统考仅允许获得学籍的学员参加”。因此,不参加入学考试者将不能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且拿不到结业证书。

入学测试时间:213日(星期三)上午9点;

入学测试地点:湖南大学外国语学院110室。

2.学员在学习期间需严格遵守四川大学和湖南大学的培训管理规定与考核不遵守规定的学员将取消参加统一结业考试的资格。


四、培训费用

1.培训费:8000/人(含资料费);

国家留学基金委认可的结业证书考试费:200/人。

开班一周后因个人原因退学者,培训费用恕不退还。

2.学习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学员自理。


五、食宿安排

湖南大学培训期间,可办理湖大食堂餐卡,工本费15/人;

四川大学培训期间,可办理川大食堂餐卡,工本费30/人。

住宿请联系川大留学部学生公寓35//人(028-85405436,有空调、热水器、床上用品)或自行解决。


六、报名方式

招生人数:40/班,额满为止

报名时间:即日至21(含周末)

报名地点:湖南大学外国语学院110室培训中心

联系方式:湖南大学:0731-8882258688821436QQ 30458865(李老师)

四川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028-8540111185405432


四川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

湖南大学外国语培训中心

20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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