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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21年04月08日 14:44  点击:[]

外国语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工作

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机构

1、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学院的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监督落实学院招生工作,处理申诉,并对选拔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2、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面试过程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和投诉工作,确保面试、录取等各个环节公平公正。

3、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材料审核小组由不少于五名相关领域的教授组成,负责对申请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评估。

4、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考核、复试小组由各专业若干名教授组成,负责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建立科学有效的选拔机制,进一步增加博士生导师在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权,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坚持专家组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以“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考试内容和方式由我院自主确定。考核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三、资格审查

1、申请条件

1)符合《湖南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2)英语专四或大学英语六级或公共英语五级;

3)近三年科研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a)以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

b)主持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一项以上(含一项)。

2、提交材料

除学校要求的申请材料外,考生还须于413日前向学院104办公室提交(或邮寄)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2)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3)硕士学位论文(已获得硕士学位的);

4)准考证;

5)科研成果及获奖相关支撑材料。

  3、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按照材料审核的成绩,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我院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考核、复试安排

1、考核、复试方式:

本年度考核复试采用线下形式进行。所有入围考核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邮寄材料中的对应原件按时到达外国语学院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考核。届时将核查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应届硕士生学生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原件。

出于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参与考核人员需提前准备好绿色健康码及行程码以备查验,并正确佩戴口罩。我院有权拒绝无法出示绿码的考生参加面试。

2、考核、复试时间:

2021420日(星期二)1430开始

3、 考核、复试地点: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所有通过学校审核考生请务必于413日前加入QQ群:858600817湖大外院博士招生(备注本人姓名)。

五、考核与复试

申请-考核制考生通过申请材料审核后,参加学科综合考核。

(一)分值

1.申请考核制

语:100分(60分合格)

专业课一:专业基础测试 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专业课二:专业综合考核 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复试成绩:100分 (60分合格)

2.硕博连读

复试成绩:100分 (60分合格)

(二)考核内容

学科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考核三方面内容。

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鉴于外语专业特殊性,外国语水平测试贯穿整个面试考核过程。

专业基础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进行测试。

专业综合考核: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5分钟。

六、录取规则

1.各专业按学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科综合考核成绩相同者,录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每个考核、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考核、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为一年。

七、录取和公示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博连读考生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申请考核制考生满分400分。任何考试科目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学院将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考核复试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八、调档

在拟录取阶段,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我校向存档单位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博士生签订定向协议书。610日前拟录取考生必须将档案调至录取学院。


九、对考生的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上传并提交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2.考核、复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若发现作弊、冒名顶替、替考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报告学校有关部门,且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部门。

3.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考生不得私自传递、发布考试相关的任何信息。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十、体检

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咨询、申诉及监督

1. 信息查询:考核、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可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hnu.edu.cn/index.htm

2. 申诉:申请人对学院博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若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731-88822574 刘老师

邮寄地址:湖南大学外国语学院104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

电子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1年博士研招录取)

4.监督: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院考核、复试监督小组或者学校监察处反映。

学院考核、复试监督小组:0731-88821623

学校监察处:0731-88821680


十二、其他

1.其他事宜请参见《湖南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学校相关规定有异议处,按学校规定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商议后公示。

 湖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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