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新版

湖南大学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2013年在职研究生考试复试通知

2018年01月05日 10:15  点击:[]

各位考生:

你报考湖南大学2013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自行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报考教育硕士要求:全国联考总分不低于135分,英语不低于30分)。现将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时间:2014年1月15日上午8:50

地点:外国语学院322室

复试前考生须到所在学院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出示以下材料(复印件和打印件统一用A4纸):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是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查询栏目(http://www.chsi.com.cn/xlcx/)申请注册备案表)。

(4)《2013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考生自行下载打印,照片处和单位意见处须由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5)复试费:考生在参加资格审查的同时缴纳复试费(标准:80元/人)。

二、复试

(1)复试由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组成,安排如下:

内容

时间

地点

面试

2014年1月15日上午9:00开始

外国语学院323室

专业课考试

2014年1月15日下午2:00—4:00

南校区北楼116教室

(2)面试内容

面试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和政治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面试考察考生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专业知识、个人兴趣、实践能力、管理经验和学习研究计划等。政治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对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的掌握与理解情况,以及当前的热点政治经济问题。

三、录取

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课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录取。未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专业课成绩和复试成绩作为参考,根据全国联考初试成绩总分排序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四、调剂

2013年报考湖南省其它高校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考生,已经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参加复试和录取。申请调剂考生须在2014年1月14日前先向湖南大学研招办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是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查询栏目(http://www.chsi.com.cn/xlcx/)申请注册备案表)。

(4)《2013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5)2013年联考成绩单。

五、学费标准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湘价教[2011]119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如果物价标准有调整,按新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位类别

收费标准(单位:元/生﹒年)

法律硕士

10000

教育硕士

10000

工程硕士

12000

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

14000

录取通知书预计在2014年2月25日后发放至学院。由学院再发放或寄送给考生,开学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特此通知。

湖南大学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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