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委书记的职责
1、在党委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召集总支委员会和总支党员大会,主持总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及时向总支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提出总支工作计划,布置、检查、督促总支委员和所属各党支部的工作,检查总支和所属各党支部执行工作计划、决定和上级决议的情况。
4、负责本院的干部工作,做好本院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
5、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6、参与学院重要问题的讨论和研究,积极支持行政负责人的工作,协调本院党、政、工、青、妇和民主党派等方面的关系。
协助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受书记或上级组织委托代理书记工作。在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本院学生中党的工作和学生的思想政
治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院党委的工作安排,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制定本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学生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3、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做好学生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会议,安排、研究、总结阶段性的工作,并定期向党委和学生工作部汇报工作。
4、抓好学生对党的基本知识认识,建立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工作和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
1、了解、掌握院党委下属各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提出党支部划分、调整和组织生活安排的意见,检查、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同宣传委员、纪检委员一起抓好党员教育,关心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3、了解、掌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总支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督促各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办理接收新党
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有关手续。
1、提出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并检查学习情况,总结并推广学习经验。
2、了解、掌握师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宣传教育意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协助总支书记抓好党课教育,指导群众性的读书、读报和谈心活动,负责分发和管理党报、党刊及党员读物。
4、指导、协助同级工、青、学和民主党派等组织搞好思想政治教育。
5、大力宣传和表扬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娱活动。
1、了解、掌握党员在遵守党纪国法方面的情况,提出党风党纪教育意见,组织党员学习党规党纪和有关法律。
2、受理并向上级党组织转达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揭发、控告和受理、转达党员的控告、申诉,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部门做好本院党员违纪案件的查处工
作。
3、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教育和帮助。
1、密切联系本单位的青年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他们的思想教育工作。
2、指导同级共青团、学生会等青年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特点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活动;支持共青团、学生会等青年组织搞好自身建设,帮助他们解
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