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大学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复试通知,现就我院复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全国联考总分不低于140分,英语不低于30分。
二、复试流程
我院复试时间安排在2016年1月15日。
8:00进行资格审查地点:外国语学院322
8:30开始面试地点:外国语学院323
14:00-16:00专业课笔试地点:北楼116
三、资格审查材料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出示以下材料(复印件和打印件统一用A4纸):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是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查询栏目申请注册备案表,请注意这两个表要在有效期限内)。
(4)《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考生自行下载打印,照片处和单位意见处须由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才能进入复试阶段。
四、复试费
1、复试费:120元/人
2、支付方式:网上支付(考生在支付复试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支付办法:
登录“湖南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网址是http://xysf.hnu.edu.cn/)。请提交付费凭证。
五、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试由学院安排,考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
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和政治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面试考察考生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专业知识、个人兴趣、实践能力、管理经验和学习研究计划等。政治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对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的掌握与理解情况,以及当前的热点政治经济问题。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六、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作为参考,根据全国联考初试成绩总分排序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2、综合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课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录取。未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